|
|
|
|
|
|
|
江山市防火委员会关于加强国庆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
|
2005-10-08 11:40:37 |
|
江山市防火委员会
关于加强国庆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江城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进入9月份以来,全市接连发生多起火灾,火灾形势非常严峻。9月17日5时45分,市区南三街一居民住宅发生火灾,过火面积20平方米,烧毁沙发、电视等家具和电器;9月21日23时25分,淤头镇红峰木材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400余平方米,烧毁主厂房屋顶、烧损刨光机一台和大量成品木板;9月24日18时06分,淤头镇伟涛木业制造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500余平方米,烧毁主厂房屋顶,烧损压板机一台、叉车一辆和大量成品木板;9月24日22时09分上余镇一砖场变压器发生火灾,烧毁了变压器和部分配电柜。另在9月22日0时04分,贺村镇建明木业有限公司一车间起火,幸及时发现进行了扑救,未酿成灾害。
目前,国庆佳节即将来临,针对国庆期间人流、物流量大,群众聚会、庆典活动多,旅游风景区、名胜古迹地人员密集,稍有疏忽即会发生重特大火灾甚至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实际,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省公安厅消防局《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浙公消[2005]299号)和省安委会《关于认真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安委办[2005]24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国庆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今年以来,全市火灾形势相对稳定。但从目前情况看,社会面上的火灾隐患仍然大量存在,江山市众鑫皮件厂和江山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小商品市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还未整改到位;全市绝大多数木材厂等企业厂房库房未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存在厂房库房耐火极限低、消防车道不畅通、消防水源严重短缺、电气线路老化等大量消防安全隐患,社会面上各种致灾因素多,全市消防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为此,各单位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群众意识和法治意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政发明电[2005]150号)要求,务必站在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增强做好国庆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到思想、领导、责任、组织、奖惩“五落实”,确保认识、部署、措施、落实“四到位”,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广大人民群众欢度国庆佳节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突出重点,严密排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分析所属辖区、行业、单位内的火灾形势和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认真总结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工作和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协同作战,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迅速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国庆期间举办庆祝活动以及群众娱乐活动、大型文体活动场所;党政首脑机关;商场、超市、市场、宾馆、饭店、商住混合楼,以及歌厅、舞厅、影剧院、录像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等易发生事故和人员伤亡的单位;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事关国计民生的供电、供水、供油、供气部门,广播、电视、金融和通信枢纽等要害部门和单位;生产、贮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检查的内容包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特殊工种岗位以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的管理情况,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单位内部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演练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对于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防范措施。对于严重违反消防法规、不具备消防安全基本条件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
三、加强宣传,普及常识,切实提高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
各单位要根据国庆期间人流、物流量大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通过在重要活动场所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消防咨询活动等形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特别是对于重大庆典活动场所,要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灭火演练,增强防范火灾的能力。要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围绕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公众举报、重大火灾隐患公示、政府挂牌督办、火灾危险性及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等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开展深入的宣传报道,在全社会形成“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共识,督促社会各行各业自觉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四、加强灭火演练,提高社会灭火抢险救援能力。各乡镇要加强义务消防队伍的训练和灭火救援的演练,提高队伍灭火救援作战和快速反应的能力,切实完成对辖区初期火灾的扑救工作,并加强同消防部门联系,建立健全火灾事故报警联动机制。市消防部门要组织官兵深入开展“六熟悉”活动;完善重点单位特别是重要活动的灭火救援预案,并针对可能发生的爆炸、纵毒等恐怖袭击、破坏事件及次生灾害,抓紧制定、完善消防应急救援预案,认真开展实地、实战和夜间演练。要加强各种车辆装备器材的检查和维护保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并积极储备充足的灭火药剂和救援物资,确保一旦发生问题,能得到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处置。
二OO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