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26日,在江山市召开的政协六届五次会议和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中,消防工作被“两会”代表提到议事日程上,成为了此次“两会”的新宠。
近年来,消防工作在江山市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尤其是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出台后,部分企业代表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意识得到了转变,对消防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思想认识得到提高,明确了单位是自身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建立了单位内部自上而下的责任机制,对抓好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起到了推波助澜作用。
在“两会”召开前夕,部分市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专程深入到市公安消防大队及市区各主要高层建筑、居民楼进行认真细致的调研,当得知目前我市公安消防大队共有四辆执勤消防车,其中一辆东风水罐车已报废,实际执勤仅有三辆消防车,除一辆中型东风水罐车较新外,另外二辆消防车由于使用年限较长,也已接近报废期限,而作为功率最大的加长型水罐消防车,持续供水时间仅为7分30秒,有效射程高度为15米,超过5层的建筑发生火灾,即显得无能为力。而火场救援设备则更为匮乏,仅仅依靠九米拉梯及挂钩梯进行火场救人,四层以下建筑火灾使用一次也仅能救出一人,而在大多数火场及四层以上建筑火灾中则无法使用等局限性较大的情况后,“两会”代表对我市消防特种设备匮乏、灭火救援能力薄弱深表忧虑。在“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分别在人大第08号、政协第90、91号提案中要求江山市人民政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2000]19号《关于浙江省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三年规划的批复》,要求江山市在二00二年底前配置一辆消防登高车的指示精神,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及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特提请江山市人民政府拨出专款,落实专项资金,购置消防登高车,改善城市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目前,“两会”代表的提案已经引起江山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