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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简报——第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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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重视 行动迅速
----江山市全面铺开公安部61号令宣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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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1月30日衢州市消防工作暨公安部61号令宣贯会后,江山市消防大队迅速行动、及时传达了会议精神,并就如何开展宣贯工作进行了研究,落实了专门人员负责公安部61号令的宣贯工作,出台了江山市宣贯公安部61号令实施方案。同时,大队专题向市政府作了汇报,引起了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消防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郑奇平任组长,广电、报社、公安、消防等有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江山市宣贯公安部61号令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宣贯办公室。并以市政府的名义下发了《关于认真宣传贯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各系统、各行业、各单位抓好《规定》的宣传贯彻工作。2月4日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郑奇平在江山市电视台黄金时间发表了就如何宣传贯彻落实公安部61号令的电视讲话;2月5日江山日报社刊登了郑奇平副市长对江山市贯彻公安部61号令主要做法答记者问的12个问题全文,使公安部61号令宣贯工作真正做到电视有声,报纸有字。至此,江山市宣贯公安部61号令工作已全面辅开,拉开了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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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宣贯公安部61号令
----江山市召开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暨公安部61号令宣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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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江山市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消防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果,防止火灾隐患出现反弹,确保春节期间全市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消防安全并宣贯公安部61号令。2002年2月5日下午,江山市公安局消防大队组织召开了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专项整治暨公安部61号令宣贯会,全市80余家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法定代表人或防火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组织学习了《四项国家标准局部修订条文》新规定,重温了公安部《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通报了前一阶段整治中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布置了春节前对照规范开展自查及落实值班巡逻制度,用火、用电等防火制度工作,要求各场所要死看死守,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同时,针对五月一日后,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均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情况,会上还组织各场所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学习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要求各单位要抓好《规定》的学习,使单位每位员工都了解《规定》的基本要求,促使各场所深刻领会《规定》颁布的重要意义及精神实质,认清当前消防工作的形势,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的意识,转变思想观念,从以前“要我做”变为现在“我要做”。并要求各单位自觉“对号入座”,于二00二年二月二十八日前到消防大队申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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