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简报——第六期


拓宽渠道 明确任务 狠抓落实——江山市宣贯公安部61号令工作再动员再部署

  
  针对目前社会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要求主动申报不足50%的原因,3月15日市政府就进一步加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贯工作专门召开了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宁江土到会并作了重要指示。

  他指出:宣传、贯彻好《规定》,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既是当务之急,又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强调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整体筹划,稳步推进,扎扎实实,卓有成效地做好每一项工作。一是要认真学习,加强领导。要认真组织学习《规定》,掌握《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及宣贯要求,把学习、宣传《规定》作为一次转变思想观念的良好契机,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把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宣贯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真正把《规定》的宣贯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二是要大造声势,营造氛围。要求各单位在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发动员工在江山消防信息网上投稿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六个一”工程,即落实一个素质较好的消防联络员,具体负责《规定》宣传贯彻实施的上传下达工作;在辖区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悬挂一条宣贯公安部61号令的宣传标语横幅;在单位内部出一期黑板报或墙报;在新闻媒体上刊播一篇报道;落实员工撰写一篇调研文章;组织一次全员学习《规定》的活动,广泛宣传《规定》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的主体意识,营造学习、宣传和遵守《规定》的良好氛围。三是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明确按照新的规定和要求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规定》施行准备中的一项紧迫、艰巨、细致的工作,而督促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主动申报备案是宣贯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要求各乡镇、主管部门和公安派出所齐抓共管,加强对本辖区的有关单位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督促本辖区、本部门认真对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公告,自觉“对号入座”,主动在规定期限内将单位的基本情况、消防安全责任人以及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同时要求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对应当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而未申报备案的单位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其在规定期限内补报备案,确保申报工作一家不漏。

  会上,市公安消防大队郑学敖教导员组织学习了公安部61号令和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市公安局戚军副局长就下阶段开展公安部61号令宣贯工作进行了部署。

  各乡镇、政府各主管部门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及公安派出所所长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警营亲情一线牵

  3月14日的这一天,江山市消防大队的战士们都显得异常兴奋激动,他们高兴地奔走相告,“营区内装上了公用电话机,现在我们不用请假外出在营区内就可以和家里联系了!”

  由于消防部队所担负的特殊使命,官兵们每天必须24小时在营区内执勤,随时准备参加灭火救灾、抢险救援行动,逢年过节更是如此,个别官兵遇上家里有什么急事或特殊情况,想打个电话就要请假到外面去,这样既影响了部队的正常执勤秩序,又不利于部队的日常管理,有时候还会出现一边是思乡心切急于想同家里打个电话,一边却又因为执勤任务十分繁重不允许外出这样的矛盾,个别战士因此而产生想法,从而影响到正常的工作。针对这样的情况,大队领导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为加强部队的管理,从严控制人员外出,确保部队纪律严明。经过多方努力,终于同联通公司江山分公司协商好,在中队营区内免费为官兵安装了一部价值3000多元的无线终端公用电话机,并在话费上积极争取为官兵提供最优惠的价格。这样一来,既方便了官兵与家里的联系,又利于部队的管理,从一定程度上控制了战士外出的次数,使战士更加安心部队服役。战士们都说:“大队领导为我们真正办了一件大好事、大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