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消防简报2003第十八期

2003-08-13 17:37:19

江山消防
第十八期
江山市公安局消防大队编                              2003年8月12日
             
  
江山市人民政府给江山市消防大队荣记集体三等功

8月11日,江山市政府召开的第九次常务会议决定,给江山市消防大队荣记集体三等功,给郑学敖、赵伏生、陈巨生、郑国红、吴建军、罗肖等6位同志荣立个人三等功。
7月13日17时12分,江山市须江下三桥境内铁路专用线西公所段,发生一起卡车与火车相撞引发甲醇泄漏火灾事故,市消防大队接到报警后迅速组成救援力量,赶赴现场扑救。在危险和困难面前,广大消防官兵发扬了英勇顽强、连续作战、不怕牺牲的革命精神,经过10多个小时的艰苦奋战,成功保住了与被撞甲醇槽罐相连的其他14节槽罐内的甲醇、液化气共600吨,北面约300米处的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储罐场所、西北面50米处的江山市液化气储罐站、东北面10米处的城北加油站、西南面江山市民爆公司炸药仓库等单位的财产安全,保护财产价值达上千万元,在整个扑救过程中无一人伤亡。出色圆满地完成了此次灭火抢险任务,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赞扬和充分肯定,并称市消防大队是一支人民群众信得过、党和人民放心的队伍,是守护一方平安的坚强力量。
为表彰市消防大队在“7.13”甲醇泄漏火灾事故中作出的重大贡献,弘扬正气,鼓舞士气,市人民政府特作出上述表彰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