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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消防简报2003第七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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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13 17:2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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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消防
第七期
江山市公安局消防大队编 2003年3月12日
●我市召开消防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
●保“两会”平安 促一方稳定
●我市大力开展地下建筑工程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被动变主动 成效更明显
我市召开消防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
3月7日下午,我市在金三角度假村召开全市消防重点单位表彰大会,表彰奖励2002年度涌现出的7个消防安全先进单位、2个消防监督管理先进单位和20名消防先进个人,通报了2002年度全市的火灾情况和重点单位考核情况,部署了2003年的消防工作重点。
在刚刚过去的一年,全市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未发生一起重特大火灾事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明显增强,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落实,自查自纠力度加大,有效地遏制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消防设施投入加强,自防自救能力进一步提高,消防管理教育呈现科学化、规范化发展态势。但同时也面临的一些难题,单位内部消防管理机制不够健全,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淡薄,火灾隐患较为突出。
会上,公安局戚军副局长强调,各重点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和清醒估计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正确处理好消防安全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安全与社会稳定的关系,安全与领导责任的关系,落实好各项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各类消防硬、软设施的投入,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切实将火灾预防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预防工作抓紧抓实,以实际行动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广大专兼职消防员也要充分发挥单位的参谋作用,树立居危思安的忧患意识,增强安全责任心,加大消防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针对本单位的行业特点,经常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常识与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各类安全活动,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随时注意纠正各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单位自身的各项消防安全。
保“两会”平安 促一方稳定
江山认真做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根据衢公消〔2003〕第21号文件的有关精神,认真做好“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我大队按照上级机关通知的要求,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临战的姿态,及时在辖区内开展了以消防重点单位、公众聚集场所、党政首脑机关以及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单位、场所为内容的消防安全检查行动,确保了“两会”期间的各项消防安全。
一、抓重点、促成效,坚决遏制各类火灾隐患。
为做好“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使各单位充分认清当前火灾的严峻形势和社会消防安全现状。大队从自身实际出发,经过认真的讨论研究,进行了一系列周密部署,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安全检查方案。特别是对消防重点单位、公众聚集场所、党政首脑机关,以及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单位、场所的安全状况进行了认真梳理,重点开展了对各类隐患单位和部位的 “回头看”,对一些责令限期内还未改正的单位或部位,大队除要求其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完毕外,还督促其落实安全责任制,安排专人进行负责,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借故进行推诿,从而切实将防火灭火措施落到实处。检查中,要求各单位要严防死守,切实确保“两会”期间的各项消防安全。
二、强执勤、督备战,扎实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两会”前夕,大队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至中队的全体官兵,要求全体官兵要牢固树立“打硬战、打恶战”的思想,切实做好各项执勤备战工作,严格各项值班制度。大队专门设立了值班室,每天确保有一名大队领导在队24小时值班;中队严格控制人员外出,除给养员在规定的时间外出采购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请假外出;严格请销假制度,从3月1日起至“两会”结束,中队停止了官兵的探亲、休假时间,确保有足够的执勤力量在职在位。同时中队还加强了对车辆装备器材和通信指挥系统的检查保养工作,对各类救生设备、救援器械进行了认真检查,备足备齐灭火救援所必需的装备器材和泡沫、干粉等灭火剂,确保能随时拉得出、打得响。
我市大力开展地下建筑工程
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地下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认真吸取韩国大邱地铁火灾的惨痛教训, 2月26日,大队对辖区内所有地下建筑工程进行了一次全方位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从排查的情况看,大多数单位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还是比较重视的,都能按照《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的要求,相继建立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行了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配备了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尤其是安装有“双自系统”的地下建筑落实了消防控制中心专人值班,并严格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保养制度,排查中检查人员对设有“双自系统”、消防泵、喷淋泵等设备的场所进行了全面的调试运行,都能正常启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场所自身抗御火灾的能力,有效地扼制了火灾苗头的滋生,确保了场所自身的消防安全。但从排查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部分单位未制定自动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制度;有些租赁场所在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上责任不明确,存在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现象。
针对此次排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大队及时填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隐患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对一些租赁场所存在的责任不明确问题,大队根据排查整治方案的对口责任人,落实人员主动上门协调明确租赁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督促其建立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自动消防设施定期检测、维护保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健全规范的防火档案,从而增强其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被动变主动 成效更明显
———大队举办2003年第一期社会消防安全培训班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工作,提高场所从业人员自防自救能力,使其在日常工作中能熟练掌握消防知识。3月10日至12日,支队来我市开设了2003年第一期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培训班,来自全市近百名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及从业人员参加了社会消防安全培训。
从参训单位的类型来看,基本上来自宾馆、酒店、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了一些大的宾馆、酒店安排了新员工外,一些小旅馆、小饭店的业主也主动要求参加培训;从参训的数量看,培训人数远远超过计划人数,充分说明各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较往年有所增强,已经充分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特别是许多单位在形式上变被动于主动,有的用打电话的形式,有的则亲自上门邀请消防部门对其新招员工或未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教育培训,通过开展逃生自救与灭火演练,及时将消防工作纳入其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中,提高单位自身的防火灭火能力;从培训人员的参训率看,请假的人少了,中途退场的人少了,主动学习的人多了。许多参训人员主动向授课人员请教学习中不明确的问题,并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开展集体讨论,使培训工作形成了一个齐学共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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