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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消防简报2003第四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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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13 17:2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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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消防
第四期
冬防宣传专刊第十期
江山市公安局消防大队编 2003年1月29日
我市全面铺开节前消防安全大检查
为确保春节期间的消防安全和社会稳定,使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新春佳节。从1月14日开始,大队集中二周时间,利用白天与夜间对全市有影响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公众聚集场所、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网吧经营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消防安全情况总体令人满意。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识有了一定的提高,消防管理制度制订较为健全,认真落实好各项防火责任制,并能按照公安部61号令的有关要求定时开展消防安全巡、检查,在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保养、维修方面也做得较为及时。但检查中也暴露出一些消防“老大难”问题,特别是有的单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略了消防安全,存在着疏散通道不畅通,消防设备随意挪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装置失灵,更换不及时等隐患;同时检查人员在对部分员工安全知识掌握情况的抽查中发现,部分员工不能很好得掌握“三懂三会”的内容。检查中还发现了5家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开业的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隐患较为严重。检查人员对存在隐患和问题的单位个人当即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按照有关规定下发了法律文书。检查中对当场能够改正的行为,检查人员当即下发了《当场责令改正通知书》,对当场不能改正的行为,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责令单位负责人迅速进行整改,认真落实好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与稳定。
据统计,大队共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8份、《责令当场改正通知书》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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